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为更好推进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工作,3月13日-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振兴司司长周建平同志带队先后赴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开展专题调研,并分别召开座谈会。会议听取了相关省市对口合作工作进展情况,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考虑和意见建议等方面的汇报,并就有关问题进行讨论。
周建平司长在调研中强调,目前各相关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对口合作工作,牵头落实部门进行了密切交流和磋商,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为对口合作工作的扎实推进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对于下一阶段工作,周建平司长强调:一是要明确合作定位。对口合作不同于对口支援、帮扶和扶贫,要坚持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市场化操作。二是要明确合作重点。充分发挥双方的比较优势,注意扬长避短、扬长克短、扬长补短,要科学谋划合作内容,突出各自特色。三是要明确合作主体。地方在对口合作中应承担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各自的工作积极性、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把对口合作工作当成一件大事来抓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四是要明确合作目标。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对口合作取得实质性成果,包括建立工作机制、构建起多层次的合作体系、形成干部交流和人才培训机制、共建若干合作平台、实施一批标志性合作项目等。
辽宁省、吉林省、大连市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参加了相应对口合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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