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与江苏对口合作重点推进18项任务

 

2017年03月22日 来源: 新华网

  辽宁省将与江苏省,沈阳市将与北京市、大连市将与上海市开展对口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3月21日,国家发改委在北京举行新闻通气会,介绍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开展对口合作情况。国家发改委振兴司司长周建平向本报记者表示,对口合作双方将围绕四大方面18项重点任务开展合作。目前我省的具体实施方案初稿已初步完成。

  3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对外发布了《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明确辽宁省与江苏省,沈阳市与北京市、大连市与上海市建立对口合作关系。这是落实党中央关于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又一重要举措。

  “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合作是一种新型的跨地区合作模式,这与以往的对口支援有很大区别。”周建平说,双方都有各自的特点与比较优势,有很强的互补性。比如辽宁在工业基础、科研能力、区位等方面有优势,而江苏在市场经济完善度上、要素市场的成熟度上、民营经济的活跃度上优势明显。双方将扬长避短、扬长克短、扬长补短,实现南北联动、协同发展。

  “通过对口合作,在产业上要达到‘1+1>2’的效果,同时在补齐各自短板上又实现了‘1+1<1’,最终实现双赢。”周建平表示,根据这一思路,双方的合作将既有项目产业等领域的“硬合作”,也有干部挂职培训、先进经验借鉴、思想观念和发展理念学习、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软合作”。

  据介绍,我省及沈阳、大连两市与相关省市的合作将主要围绕四大方面进行,包括对标先进经验做法,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开展产业务实合作,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共促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创业创新水平;搭建合作平台载体,探索共赢发展新路。18项重点任务包括,推动双方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科技研发与转化、高校院所交流、创业创新、功能区对接、合作园区共建、重点城市发展等领域开展合作。

  据省发改委介绍,下一步将通过市场化方式务实推动与合作方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口合作,不断探索跨区域要素资源共享、产业关联互动、协同创新发展的新路径,努力激发内生动力,实现合作共赢。(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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