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长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除隐患、强管控、降事故、保畅通”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
全面排查整改各种安全隐患
交警部门将每半个月对市区内15家公路客运企业、45家旅游客运企业、47家危化品运输企业、489家货运企业等重点运输企业开展一次检查,查企业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查动态监控责任是否履行,查车辆安全状况是否达标,查从业驾驶人交通违法是否处理,切实推动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及其所属车辆、从业人员交通违法情况,建立企业分级管理制度。对评级较差的企业强化重点监管,制定有针对性地监管措施。
同时,紧盯477台营转非客车、2404台公路客车、1152台旅游客车、1164台危化品运输车、3294台重型货车、1339台校车等重点车辆,集中清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与企业法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车主开展“三见面”,与驾驶人面对面地进行安全提示,督促逾期未检验车辆及时办理相关业务,坚决杜绝逾期未报废车辆上路行驶。
另外,交警部门将对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以及校车驾驶人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及驾驶证暂扣、吊销、记满12分等情况每月开展一次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驾驶人有10次以上严重交通违法,建议企业暂停分配出车任务,加强教育培训。对驾驶人满分未处理,或者满分被降型的,通知企业立即停止使用。加强重点车辆驾驶人与吸毒人员信息的比对,发现有吸毒记录的,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交警支队还将与交通局、安监局实现数据共享,联合对“两客一危”企业加强监管,并大力宣传正确使用安全带的相关知识,提醒交通参与者驾车、乘车要系安全带。
全力开展路面防控 专项整治严重交通违法
长春交警将依托交警执法站、公路超限检测站,对“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要逢车必检,及时查处客车非法营运、超员载客、非接驳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货车严重超载超限及危化品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客车超员的一律转员、严格处罚,并通报其所属公司;货运车辆超载的一律卸载、依法处罚;货运车辆改装改型的一律责令恢复原状、依法处罚。同时,依托乡镇交管站、农村劝导站,严查驾乘摩托车未戴头盔、非法改装、报废车上路、超员、无证驾驶、“酒驾”、黑校车、农村面包车和货车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
结合当前全市开展的“改善城市基础环境,深化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长春交警将对严重影响安全畅通的酒驾、“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驾乘摩托车未戴头盔、无证驾驶、闯红灯、驾驶拼装报废车等十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加大严管力度。充分发挥夜间机动小分队职能作用,重点加强对建筑工地、公路卡点等重点部位,货车主要通行线路、国省干道等重点路段,夜间21时至凌晨重点时段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要与公路运输管理部门依托治超检测站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查处超载超限、改装改型等严重违法行为,并综合运用电子警察抓拍、指挥中心视频巡检等科技手段及现场执法,对三驾(酒驾、醉驾、毒驾)、三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两闯(闯红灯、闯禁行)等容易致乱致堵致祸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执法管控力度。
长春交警还将依托22处交警执法站、8处进出城卡点,对“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做到逢车必检、逢车必查,及时查处客车超员、货车严重超载、违法运输危险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检查登记率要达到100%。强化对57处缉查布控视频监控点位的系统应用,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和假牌套牌车辆实施精准锁定、精确打击。对已排查出的32处道路交通隐患(其中隧道安全隐患2处、公路交通安全隐患8处、市区主要道路交通隐患22处),交警支队将逐一落实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
协调全社会力量参与配合联合整治
交警支队要求各大队协调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执法力量,统一投入到深入推进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要争取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支持,增派责任心强的文明志愿者加强对主要路口非机动车、行人违法的教育劝阻。要联合城管、治安等执法力量加强对利用地桩地锁等占道物圈占停车泊位及损毁、涂改停车泊位的治理。
每月底前,交警支队将根据上报的重点营运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以及清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向安监、交通运输部门通报,依据安全生产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叠加处罚”。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要联合约谈,重点监管,挂牌督办。
长春交警将通过媒体对上半年以来终生禁驾人员、有十次以上违法未处理车辆、有五台以上车辆违法记录未处理的单位进行公开曝光,以此督促企业及时处理违法行为,对其他交通参与者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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