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就像一套“惠企组合拳”,从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到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再到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条条款款都指向惠企、惠民大目标。
吉林省高度重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4月18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税务局等4部门共同拟定了《吉林省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实施方案》。该方案经2019年省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由省政府办公厅下发。
“降费”政策如何还利于企、还利于民?政策落地后显示出了哪些积极效果?下一步,吉林省将如何持续推进政策落地,结出更多改革硕果?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王喆。
一步到位,用足政策
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企业的义务所在,然而对于很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说,这项支出也构成了不小的负担。
按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部署,我省未做过渡性安排,最大限度用足政策,直接将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一步降到位,即:自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20%降至16%。
“这是一项制度性调整,综合考虑了我省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负担需求、经济发展需要和基金支撑能力的实际,也突出体现了我省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的决心,把国家惠企政策用好、用足。”王喆说。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我省已经执行一年,按原计划于今年4月30日到期。王喆告诉记者,本次落实国家降低费率综合方案,我省将再执行一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
“也就是说,自2019年5月1日起,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比例之和为1%的政策,我省将延长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自2019年5月1日起,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王喆说。
对于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来说,除了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外,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也直接影响其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的核定。因此,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实现“降费”的重要途径。
“本次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以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的全口径平均工资,加权计算核定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由过去使用水平较高的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调整为水平相对较低的全口径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降低了近20%,个人缴费减少了,收入增加了。”王喆说。
据此,记者算了一笔账:假设月工资为3000元,当地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000元,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000元。计算口径调整前,要以6000元的60%作为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即3600元),再乘以8%的缴费比例,得出月应缴额为288元;而计算口径调整后,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将以5000元的60%来计算,也就是降低到了3000元,每月缴费额则相应降到240元——月缴费额实际减少了48元。
此外,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这一政策的实施,在确保降低缴费负担的同时,也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更多的缴费标准选择空间。
为企业减负,助力吉林振兴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可以切实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低收入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负担,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市场和微观主体活力。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不得对历史欠费开展集中清缴等减负措施,虽然短期内会对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特别是养老保险基金运行带来一定影响,但从长远来看,降低企业成本、让利于企,将更有利于引导鼓励企业应参尽参、应保尽保。”谈及政策带来的好处,王喆提高了语调。
逐步统一各省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促进省际费率差距逐步缩小,是国家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重要内容。此举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将助推全国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对吉林省企业提升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据介绍,此次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我省养老保险降幅最大,基金减收最多。通过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最大化、统筹使用各项资金、扩大参保覆盖面等措施,使社会保险降费率造成的基金收入减少得到一定弥补,为我省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据测算,吉林省《实施方案》落地实施后,为参保企业和个人减轻社会保险缴费负担将达到83.2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年可减负约69亿元,失业保险全年可减负约10亿元,工伤保险全年可减负约4.2亿元。从5、6两个月的实际执行情况来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减负11.5亿元,失业保险减负1.7亿元,工伤保险减负7000万元。
“由此可见,吉林省降费措施达到了预期效果。”王喆说。
持续推进,确保全面落地
王喆告诉记者,下一步,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省各级人社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继续做好政策落实落地工作,确保降费率政策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我们将下大力气做好降费率政策的宣传工作,让用人单位和个人感受到降费带来的实惠,提升参保缴费的积极性。”王喆说。
做好降费率政策的经办服务是确保政策平稳落地的重要环节。“我们会指导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流程,切实安排好各项经办业务衔接,切实为广大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经办服务工作,积极促进降费率政策落地实施到位。同时对各地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实施时点、经办执行、政策衔接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王喆说。
据介绍,为了从制度层面提升养老保险基金整体应对风险的能力,我省积极推进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以“基金统收统支、预算管理、资金筹措、战略储备应对风险”为省级统筹基本框架,加快推进《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意见》为主体,涵盖预算管理、分担机制、绩效考核等配套政策的“1+8”政策体系构建,确保2020年1月1日全省启动实施。
此外,吉林省还将进一步强化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调剂管理,以弥补缺口、均衡负担、突出绩效为导向,统筹管理使用养老保险省级调剂金、中央调剂金、中央补助资金,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记者 徐慕旗)
原标题:
用足政策 利企惠民 ——我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改革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