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举报电话 / 新闻热线:0431-81623888 邮箱:zxdbw@news.cn
辽宁:因地制宜剥离开发区的社会管理等职能
时间: 2020-01-07 09:13:34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社沈阳1月5日电(记者王炳坤、陈凡靖)开发区是各地经济发展和开放合作的重要平台。日前,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全省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将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引领,提升全省经济开发区的产业集聚和发展水平,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该实施意见,深化开发区的体制机制改革成为关键点。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并加强经济开发区的招商引资、产业集聚、对外开放、经济发展等主线任务,提出将因地制宜精简或剥离行政和社会管理职能,将其交由所在地方政府承担,经济开发区集中精力抓好经济发展、投资促进及服务等工作。

  辽宁省还鼓励各经济开发区推行“管委会+公司”等市场化体制改革,凡市场能够解决的事项,均交由市场完成;支持引入民营资本和外国投资者在经济开发区内开发运营特色区中园,并在准入、投融资、服务便利化等方面给予支持。

  实施意见还提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内设机构,相关部门要依法有序向经济开发区下放行政权力;经济开发区要推行“先建后验”管理新模式,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改革,推行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等管理方式;经济开发区要率先开展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

  此外,辽宁省将强化规划引领,明晰产业发展定位,将国家、省、市各重大产业项目优先规划布局在经济开发区。辽宁省还将支持符合条件的市级产业园区升级为省级经济开发区,2020年年底前平均每个县(市、区)经济开发区数量达到1家,全省总数达到100家。(完)

责任编辑: 任俊明
版权所有: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许可证号:京ICP证010042号-26
本站所刊登的振兴东北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振兴东北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