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8日讯(记者何琳娣)今天,省政府新闻办围绕就业和医疗保障等民生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省人社厅、省医保局负责人分别就我省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进行介绍。
疫情发生后,全省人社系统突出稳就业、保民生、助发展、促稳定,积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保障。
优先保障医疗防治一线需要。从速办理特殊时期工伤认定,对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冠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开通工伤认定“绿色通道”,做到快审、快鉴、快认;加快落实医护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强化对医护工作者职称评审等激励政策,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医护人员,在职称晋升或岗位晋级时,可打破现有规定条件限制,不占本单位结构比例数额,实行单独认定、特设岗位聘任。对在医疗救护、基础预防、科研攻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将择优授予“长白山人才(团队)”等相应称号;支持医疗单位实行特殊时期人事招聘方式,采取简化招聘程序、网上报名和设立绿色通道予以支持;实施社会保障卡应急办理,紧急开通了110个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
全力稳定就业大局。及时摸清底数,为有针对性做好就业招聘、技能培训等工作争取主动;强化线上就业服务,截至目前,全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共上线岗位信息49.3万个,同时链接省外岗位信息80余万个;强化企业复工复产用工保障,建立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明确重点企业清单,设立人社就业服务专员,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重点企业优先服务,全省1603户重点企业用工监测显示,我省重点企业复工率近85%,用工需求基本能够得到满足;强化就地就近就业,加大就业信息搜集发布力度,搞好就业和用工需求对接;强化有组织劳务输出,目前已协调交通等部门,完成首批省外有组织输出,各地正紧锣密鼓加大力度,月底前将密集完成一批输送;强化创业促就业力度,计划年内实现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累计达到11.5万人次,计划在全省开发公益特岗5000个,对因疫情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给予3至6个月的临时性兜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助力复工企业走出困境。进一步加大失业保险基金援企稳岗返还力度,适当放宽认定标准,将受疫情影响的参保企业纳入支持范围;延缓社保费缴纳,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措施,千方百计确保基本养老金等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统筹落实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大学生见习补贴、社保补贴等优惠政策,全面释放政策红利。
全力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及时明确特殊时期劳动关系政策,对疫情防控期间加班生产、延长假期和新冠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不能正常到岗工作职工的工资待遇、劳动关系、工时安排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强化劳动关系政策宣传解读,已两次通过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对企业复工复产、劳动用工、工资支付、依法裁员等方面政策进行权威解读;依法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信访、劳动监察、劳动人事调解仲裁等机构全面开通网上受理业务。
省医保局全面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五个确保”政策、落细17项具体举措,会同财政、卫健部门研究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等5个保障性文件,对医保基金提前预付、救治费用综合保障、药品耗材线下应急采购、支付范围调整扩大及待遇享受等各项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部署。
医保基金及时预付及结算到位。全省13个统筹区对承担救治任务的75家定点救治医疗机构,超常规提前预付了医保基金,并对确诊患者医疗费用单列预算,不受总额预算指标控制。截至目前,据初步统计,全省提前预付医保基金总额达1.22亿元,全省确诊患者治愈出院的已发生医疗费用为44.5万元。
救治费用综合保障到位。对卫健部门确认的确诊和疑似患者,使用符合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原医保基金不予支付部分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甲类支付范围。对确诊、疑似患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药械应急集采购政策落实到位。疫情期间,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对患者必需的药品及医用耗材可采取线下方式自行采购。
医保待遇及时享受到位。对因受疫情影响未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先享受医保待遇,后补办补缴。异地就医患者无需转诊转院及备案手续,先救治后结算,按参保地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执行。
医保经办服务便民到位。疫情期间,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全面实行“非必须、不窗口”经办服务,通过“网上办”“掌上办”“延长时限办”“后期补办”等方式提供便捷服务。
扎实助力疫情联防联控。在我省新冠肺炎医疗救治省暨长春市第二批6家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公布后,吉林省和长春市医保局第一时间跟进,第二天即预付了1300万元。自我省派出支援湖北医疗队以来,省医保局第一时间组织各地为支援湖北医护人员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确保支援湖北人员在湖北如有就医需求即可持医保卡在当地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