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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全面启动
时间: 2020-03-16 10:51:56    来源: 辽宁日报

  本报讯 记者侯永锋报道 我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正式启动。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印发的《辽宁省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目标要求。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之义。我省明确,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目标任务: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制更加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初步形成,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的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社会治理活力进一步增强。到2021年年底,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处理机制得到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公共安全体制更加健全,重特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等不断减少,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到2022年年底,市域社会治理体制得到健全,社会治理布局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得到有效推动,为推进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各地要结合地方工作实际,以《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2020版)》作为基本遵循,根据社会治理工作基础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筹评估实现任务目标的具体时间表。

责任编辑: 任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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