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丹 实习生程佳雯)为贯彻国家发改委等23部委印发的《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激发全省汽车消费潜能,稳定汽车产业发展,振兴地方经济,我省推出了一系列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在政策推动下,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长春汽车市场已日渐回暖,一周来,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新车达1377辆,环比增长23%。
记者在相关部门和汽车销售网点了解到,一些政策措施在助推汽车消费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包括:鼓励购买新车,购买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汽车,每辆给予购车价格3%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4000元。
鼓励更新换代,吉林省号牌车主2020年3月20日至6月30日凭旧车售卖发票或汽车报废注销证明,购买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新车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鼓励团体采购,对一次性购买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新车5辆及以上的(车辆单价不低于2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每辆最高不超过6000元。以上政策不叠加使用,截至2020年6月30日。
此外,还有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国产免税小汽车优惠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留学回国人员购买长春市生产的汽车产品;支持金融机构围绕汽车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发创新性金融产品,提供专业化、个性化金融服务,建立有针对性的信贷政策和业务流程;对需要检验检测的汽车零部件及计量器具、特种设备等,及时安排进行检验检测,并尽可能提供在线检测或赴现场服务;对出口的汽车,在运输过程中提供快速便捷的通行条件,确保运输顺畅;在4S店直接办理机动车登记上牌业务,采取免填表、免复印、免提交、免拓印等“四个减免”措施,实施“一证办”“一窗办”;鼓励长春整车企业与商贸企业合作,开展汽车销售主题活动,促进有效互动。支持搭建汽车展、购车节,抖音、网红等线上营销、场景体验展示等多种形式促销平台;支持长春整车企业在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城市广告位、公交场站、5A级景区等场所投放广告;支持长春整车企业与旅游相结合,在适宜地区开展自驾游汽车租赁服务,吸引潜在消费者。